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管网公司有望于2019年成立

   2018-12-25 中华石化网澎湃新闻

80

核心提示:历经多年酝酿,剥离中国三大石油公司油气管道资产组建“国家管网公司”的预期在2018年不断升温。中国石油化

  历经多年酝酿,剥离中国三大石油公司油气管道资产组建“国家管网公司”的预期在2018年不断升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在近日发布的《2019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中作出预测,国家管网公司将有望于2019年成立。明年,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有望落地,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力度加大。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分析称,新成立的国家管网公司将顺应我国现行国企改革思路,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新管网公司将三大石油公司剥离的管道资产转入后,将谋求资本化、证券化,通过上市广泛引入社会资本,加大管网投资建设力度。

  报告预测,新管网公司的建立将分三阶段进行:首先,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及中国海油将旗下管道资产及员工剥离,并转移至新公司,再按各自管道资产的估值厘定新公司的股权比例;随后,新管网公司获注入资产后,拟引入约50%社会资本,包括国家投资基金及民营资本,新资金将用于扩建管网;最后,新管网公司将寻求上市。

  《报告》称,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将有效满足“管住中间、放开两端”的要求,进一步激发上下游活力,为社会资本进入上游勘探开发领域解除基础设施制约。

  作为油气领域的重要环节,中国油气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型央企,主干油气管网处于高度垄断经营状态。截至2017年,国内油气长输管道总里程累计约为13.31万公里,初步形成“西油东送、北油南运、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的格局。上述油气管道资产集中在俗称的“三桶油”,也即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和中国海油手中。其中,中国石油在国内运营的油气管道里程占全国的六成以上。

  上述格局有碍于资源调配及油气基础设施对第三方公平开放。以天然气为例,由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等部门编制的《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8)》资料显示,国内天然气干线管道里程约7.4万公里。主干管道之间、主干管道与省级管网之间、沿海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与主干管道之间互联互通程度较低,区域气源“孤岛”或LNG孤站多处存在,具备互联互通功能的枢纽站和双向输气功能的管道较少,管网压力不匹配,富余气源和LNG接收站能力不能有效利用。截至2017年底,三大石油公司管网之间仅三处实现互联互通,对资源调配和市场保供造成较大制约。

  2014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将加强监管,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拉开了国内石油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时代的序幕。201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

  2018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度强调,抓紧出台油气管网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与此同时,今年以来,有关“国家管网公司”的各类传闻不绝于耳。

  12月20日由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主办的《2019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发布会上,经济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罗佐县分析称,国家管道公司有望成立,将助推“一张网”进程,管输费用落实最高收益率限制政策,天然气调配能力增强。

  具体而言,罗佐县认为国家管网公司将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是,进一步推进天然气“运销分离”,加快管道和储运设施互联互通进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向市场开放,有助于统一调配资源;另一方面,新管网公司成立后,成本监审深入推进,管输最高收益率限制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执行,管输费用下降,更进一步向“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展模式靠拢。

  另据了解,要求石油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油气基础设施无歧视地向第三方公平开放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进入印发实施的倒计时阶段。在获得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审议通过后,《监管办法》有望于明年初正式出台。为推动《监管办法》有效落实,能源主管部门正在制定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剩余能力计算等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同时还在研究信息公平平台建设等工作。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