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沪省际天然气实现互联互通

   2018-11-28 中华石化网上海证券报

67

核心提示:据浙江日报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与上海市发改委签订能源(天然气)合作协议,旨在促进浙沪省

据浙江日报11月28日消息,11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与上海市发改委签订能源(天然气)合作协议,旨在促进浙沪省际管网互通、能源互联及能源合作发展。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申能集团、浙能集团三家企业代表随后签订关于浙江与上海天然气串换备忘录。

浙江和上海天然气管网通过中石油管道系统相连,上海拥有较强的LNG(液化天然气)码头接卸能力,在天然气供应紧张时,可从国际市场进口LNG满足需求。

“此次浙沪能源(天然气)合作协议的签订,意味着海外LNG现货资源将源源不断通过中石油管道系统从上海串换输送至浙江市场,实现浙江与上海的资源串换与区域互保。”上海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朱明林表示,本次合作是沪浙两地在能源领域创新合作发展模式的首次实践。双方能源企业可利用沿海LNG接收站布点优势和省际互联互通联络线工程,抓住国际LNG现货走低的有利窗口期,短时实现快速增量资源调入,为打赢冬季保供攻坚战开辟新途径,更为跨地区应急互保提供新样板。

浙江省能源局副局长王京军透露,日前,通过浙沪双方的共同努力,14万立方米的海外LNG现货资源通过中石油管道系统串换至浙江,有效保障了浙江省的天然气供应安全,串换模式首战告捷,保供作用立竿见影。浙能集团董事长童亚辉告诉记者,此次浙沪天然气串换是落实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能源领域的重要举措,浙能将进一步推进天然气区域互联互通。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