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10万吨/年副产C4C5综合利用及技改项目环评获批

   2019-03-20 中华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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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9年3月20日讯,近日,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
 

   2019年3月20日讯,近日,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及烯烃分离系统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获批准。
  建设地点: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新建一套10万吨/年副产碳四碳五综合利用装置(OCC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同时对DMTO中烯烃分离系统技术改造,其他依托现有工程。工程总投资344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增设丙烷精制系统,甲醇洗二甲醚产品进入DMTO装置反应器回炼,密闭系统;水洗去除甲醇的水进入污水汽提塔气提,形成浓缩水和不凝气,均依托现有流程进入反应器回炼,随现有物料接入CO焚烧炉内焚烧,煅烧后烟气进余热锅炉,依次经过余热锅炉过热段、蒸发段、省煤段回收再生烟气的化学能和热能,经湍冲文丘里洗涤装置处理+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43m排气筒排放。OCC催化再生废气经EOD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现有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单元进行封闭,安装生物除臭系统。有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等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OCC装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2、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等标准要求。厂区采取分区防渗,严格落实区域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环境。项目完成后,全厂外排污染物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厂内暂存依托现有工程,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环境风险:技改项目不新增新重大风险源,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可行。(枣庄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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