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日,俄罗斯联邦政府发布第51号令,命令规定将俄罗斯出口到海关联盟协定成员国以外的石油产品出口关税下调。
根据该命令的规定,石油轻馏出物和中馏出物、粗柴油、苯、甲苯、二甲苯、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丁烯、丁(间)二烯及其它液化汽体的出口关税由133.5美元/吨下调至120.7美元/吨。液体燃料(对外贸易活动商品名录2710195100-2710196900―燃料油)、润滑油(对外贸易活动商品名录2710197100-2710199900)和使用过的石油产品(对外贸易活动商品名录2710910000-2710990000)的出口关税从71.9美元/吨下调至65美元/吨。该命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1个月后生效(已于2月6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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