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或将纳入燃油税征收范围

   2008-11-29 国际能源网本站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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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8日举行的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透露,与1998年的方案不同,本次燃

    28日举行的全国航道养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司司长宋德星透露,与1998年的方案不同,本次燃油税征收范围除了汽油和柴油外,还新增了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根据此前透露的消息,税费改革后,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
 
  宋德星透露,“税费改革后国家也会考虑对困难企业进行一定的补贴。”而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交通系统征稽人员安置问题,宋德星表示,预计未来公路局将成立运政、路政执法大队,接收原来的征稽人员,“经过内部充实、调整、转岗,交通部门能够内部消化征稽人员。”

  据悉,航道养护费和公路养路费都是从每年的12月开始征收下一年的费用,船主和车主也可以按月缴纳。

来源:有关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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