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和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2015年6月1日在韩国首尔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根据韩国政府公布的协议规定,中国原产和韩国原产的基础油(税则号:27101993)和润滑油(税则号:27101991)将在2015年下半年内正式实施降税,两国出口的关税税率由原先的6%降为5.6%,并且每年以0.4%幅度进行下调,预计将在十五年内将关税调整至零关税,即2030年开始中韩两国互相出口基础油和润滑油都将享受到零关税的政策。
对此分析师认为,降税正式确立实施以后,未来韩国出口至华的基础油价格优势将逐渐体现,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到中国进口商对韩国II、III类基础油的采购积极性,从而拉动韩国出口至华基础油量,韩国基础油在华的市场份额也将不断扩张。
不过,短期来看,由于台湾和东盟等国的II、III类基础油炼厂已享受到零关税,因此韩国炼厂所产的II、III类基础油出口至华的价格竞争优势不大。长期来看,台湾以及东盟各国的II类基础油炼厂出口至华价格优势将逐渐减小。其中,台湾台塑炼厂是最为直接与韩国多家II类基础油炼厂进行正面交锋。而且2015年中国市场计划将再投产一套20万吨/年南京炼油厂II类基础油装置,以及2013年便以建成的24万吨/年燕山石化II类基础油装置均将陆续投产,后期亚洲进口II类基础油的离岸价格将呈现出白热化的态势,价格战一触即发。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协议中规定润滑油也将与基础油同步享受到关税优惠,因此这将较台湾炼厂而言更有优势在中国拓宽其润滑油的市场份额,也将进一步巩固韩国在华的润滑油进口来源国龙头老大地位。
据了解,目前东盟国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和文莱十国)与台湾出口至华的基础油均享受零关税政策,而其余国家出口基础油的关税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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