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

   2008-02-22 国家发改委网站

57

 

2008年  第8号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高压钠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现予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 质检 总局

国 家 认 监 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