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非政府采购

   20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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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分类

  采购可以按不同的方式分类。

  按采购内容可分为:工程采购、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

  按采购方式可分为: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

  按采购地域可分为: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

  按资金性质可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二、 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对政府采购的定义是: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采购的特征:

  1.采购主体: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财政性资金(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是财政拨款);

  3.采购内容: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征的采购,才能称得上政府采购。

  我们可以将政府采购以外的所有采购称为非政府采购。

  非政府采购的资金包括:

  1.国有资金;

  2.国家融资;

  3.企业自有资金;

  4.私有资金;

  5.外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

  从以上可见,非政府采购的资金具有多源性,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单一的。

  由于政府采购用的是纳税人的钱,世界各国都特别关注政府采购。

  三、《招标投标法》适用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该条的规定十分明确,在中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无一例外地要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无论是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还是非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都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

  【钱忠宝 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现年61岁。1992年初至今,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14年。任安徽省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总工程师12年。三次参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的修订;商务部2005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修订执笔;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3号令)》的研讨修订参与者;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采购论坛》总舵主,《招标投标》专栏版主(网名:Laochan);中国国际招标网“国际招标理论与实践系列培训”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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