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目录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新增了186种产品,使中国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产品总数达到990种,其中大量增加了石化产品,并首次禁止从事加工贸易的重柴油、5-7燃料油、蜡油、其他柴油及燃料油、其他重油及制品等能源产品的进出口。
目录为何如此大规模地对柴油等能源产品发出禁令?又为何选择这样的时机出台?
作用:降低能耗、保护环境,避免外贸两头受压
加工贸易作为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形式,简单来说就是指以加工为特征的进出口贸易,即国内的生产厂家从国外进口保税的原材料、配件等在我国国内生产组装,生产出的成品再外销国外的贸易活动。
按牛犁的观点,长期以来,加工贸易在我国外贸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却一直“为别人作嫁衣裳”,一些国外企业把某些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产品的附加值很低,企业只是收取加工费,所以从事加工贸易企业的利润也相应不高。造成中国企业只赚几块钱,却受国内国外两头挤压的局面。因此,一些人曾经称中国为“世界加工厂”也不无道理。
他进一步说,多种燃料油、柴油、重油产品被首次禁止进行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是国家节能减排、控制能耗,调整经济结构政策下的具体措施。由于加工贸易附加值较低,近两年又带来了大量贸易顺差引起国际纠纷,因此政府一直极力希望可以调整结构,其中对资源、能源产品最为重视。
对出口的低附加值高能耗产品来讲,其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大量能源可定义为“出口隐性能源”。加工贸易需要进口大量能源,尤其是石油。如果大量采用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石油,一来会引起中国消耗大量能源的误解,造成一些国家抨击中国的旺盛需求使世界能源价格上升;二来浪费了中国急需的能源资源。
加工贸易的出口还会使贸易顺差不断增加,美欧不断施压。因此国家对石油行业的政策一以贯之,都是希望减少加工贸易,尽量将资源留在国内。因此,实施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可以起到降低能耗、保护环境,适当减少贸易顺差的作用。
时机:选择春耕时节,优先保证国内供应
我国石油石化专家朱和教授对记者说,现在进入春耕时节,农业、渔业、发电、铁路运输都需要大量使用柴油,禁止柴油等能源的出口有利于保证国内供应,尽可能先满足国内的需求。其次,在我国的成品油价格没有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禁止柴油出口也是在提高国内柴汽比。长期以来,我国油品市场的消费柴汽比大于生产柴汽比。虽然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国内炼厂的生产柴汽比逐年提高,但我国市场上的柴油需求总体上来说比较紧张,国家此举必然有利于资源的配置。
据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统计,2006年1至10月,全国柴油生产总量为9619.7万吨,生产柴汽比为2.08,较2003年的1.78、2004年的1.94和2005年的2.05都有所提高。
另外,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表示,此次《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调整是跟前几个月出口退税率下调、出口税调整等政策有密切的关系,是我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遏制“三高一资”产业过度投资的重要举措。
去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出财税〔2006〕139号文,宣布取消255个税号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表示,这些产品加工贸易也将被禁止。2006年11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2006年第82号公告,确定了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的商品目录。
影响:炼化企业有压力,但对国内市场冲击不大
说到目录禁止加工柴油进出口的影响,朱和认为,事情是一分为二的,有机遇也必然有挑战。这一措施对国内或许有一些影响,由于国内柴油总体偏紧,禁止柴油进出口,意味着国内能源企业要多生产柴油以满足供应,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内的石油炼化企业增加了压力,利润也会受到影响。
但他提醒大家,目录禁止加工柴油进出口,并非直接禁止柴油进出口,只是禁止将进口柴油进行来料加工,也就是禁止将进口柴油运送到炼油厂加工成产品,而并未禁止进口柴油成品。目前中国进口商进口燃料油主要是采取“一般贸易”的方式报关进口和以“保税贸易”方式出口(主要是保税船供),涉及“加工贸易”方式的进口数量十分微小,一般进口后就直接作为成品油使用了,因此该禁令对国内柴油市场影响应该不大。
目录公布后,辽宁一家石化厂也曾表示,虽然大部分石化企业都从事加工贸易,但此番新列入禁止目录的柴油和重油往往在国内市场就可以被消化掉,所以企业实际上出口并不多,因此也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太大困扰。
有消息说,在新一期禁止类目录公布之后,接下来商务部将制定和公布最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这使得部分近年来一直从事原油加工贸易的企业在如何转型的问题上还需好好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