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品技术要求《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2008-12-23 环境保护部网站

108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8年 第61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 451-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技术要求 柴油车 后处理装置 公告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