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08年 第6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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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公告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 451-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 技术要求 柴油车 后处理装置 公告 |
环境保护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