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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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09年 第8号 |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现批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该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 工业锅炉 工程技术规范 标准 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