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

   2009-03-24 环境保护部网站

75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9年 第12号
关于发布《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和《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 465-2009);

  二、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 46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循环经济 公告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