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三忠:成立能源综合管理部门时机成熟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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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产业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目前成立国家能源综合管理部门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中心主任阎三忠建议说,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方案,加快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这对我国能源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阎三忠代表认为,当今世界,能源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国内能源消费尤其是石油消费大幅增长,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能源供求关系日趋紧张。与此同时,国际能源争端日趋激烈,市场变幻莫测,价格跌宕起伏,造成局部能源短缺和供应中断的危险因素增多。

  “这些都是外部因素。而从内部因素看,主要是我国现行的能源管理体制不适应能源形势的发展。”阎三忠代表认为,我国现行能源管理体制存在四大弊端。一是政府能源管理职能分散,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宏观调控乏力,管理效率低下。近年来,国内能源供应几次大起大落,甚至出现了煤、电、油、运相互牵制、全面紧张、异常发展的状况,与现行的能源管理体制有很大关系。二是能源产业内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指导,相互协调困难。我国能源产业管理体制历经多次变革,都没有按照大能源的内在发展要求进行体制再造,各个专业领域各自为政,甚至相互牵制,致使能源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能源开发、能源消费、能源节约、能源储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局面。三是能源战略管理和决策机制明显弱化,难以适应复杂多变的能源安全形势发展需要。我国能源结构性矛盾突出,各种能源之间不仅存在一个如何按效能、按比例协调发展的问题,而且还存在一个相互之间如何补充、替代、相互转换的关系。这就要求国家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综合能源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各种能源之间的发展关系。四是能源统计跟不上形势发展,难以进行完整、准确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基础数据统计,信息失真、缺失问题严重,影响国家能源宏观决策。

  阎三忠代表由此提出了“大能源”概念。他说,按照“大能源”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将分散在政府各个部门中的能源战略、政策法规、能源开发、市场消费、能源储备、节约替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宏观管理职能整合在一起,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大能源”综合管理体制,以应对面临的严峻挑战,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新的“大能源”机构如何组建?阎三忠建议,以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为基础,组建国家能源部,将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的能源宏观管理职能集中起来,统一移交能源部管理,对煤炭、电力、石化、核能等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行使宏观管理职能,同时建立地方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并相应建立能源管理机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自上而下的“大能源”综合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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