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等政策,为煤炭、稀土等资源丰富的内蒙古今后5~10年发展指明了方向,化工产业优化升级迎来新的机遇。
《意见》将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等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战略定位。将用5~10年的时间,在内蒙古有序建设原油、成品油、天然气和煤基燃料输送管道。稳步推进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同时,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环境治理。
国家将根据全国性的产业布局和专项规划,在内蒙古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优先在内蒙古布局建设具有比较优势的煤炭、电力、煤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项目,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依据国家规划适度发展煤化工产业,优先布局升级示范项目,适时推进产业化;建设油气生产加工基地,在符合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和统筹全国天然气供需的前提下,增加当地利用天然气规模;支持大型聚氯乙烯和焦炭企业技术进步和升级换代,以乌海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焦化、聚氯乙烯生产加工基地,以乌兰察布为重点建设高水平精细氟化工产业集群。根据水资源条件有序发展盐碱、煤焦油深加工等优势化工产业,延伸后续产业链;加强稀土资源保护,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和储备力度,加快稀土关键应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稀土开发利用水平,以包头为重点大力发展稀土等新材料产业。
《意见》还指出,将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环境容量,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供应等因素,合理确定内蒙古节能减排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支持高载能行业节能改造和重大节水技术改造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