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中国化工报》7月11日报道,国家发改委日前透露,由其组织起草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送审稿)》已经完稿,即将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将在煤炭液化、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合成氨—尿素(单系列100万吨/年合成氨)、煤制乙二醇、低阶煤提质、煤制芳烃7大板块安排重大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到2015年,基本掌握年产100万~180万吨煤间接液化、13亿~2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60万~100万吨煤制合成氨、180万吨煤制甲醇、60万~100万吨煤经甲醇制烯烃、20万~30万吨煤制乙二醇,以及100万吨低阶煤提质等大规模成套技术,具备项目设计建设和关键装备制造能力。
《规划》特别强调:示范项目原则上布局在煤炭调出省区,严格控制煤炭调入省区的项目建设;示范项目要以提高全周期能源转换效率为目标,加强集成创新,开展系统节能,达到二氧化碳源头减排的目的;新上煤化工项目,煤价一律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规划》同时要求:示范项目的废渣、废水、废气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并达到同类型装置国际领先水平;示范项目的管理要达到国内化工企业领先水平,实现投资水平合理、建设周期较短、投产运行顺利的目标;示范项目投产后第3年,产能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