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示范规划年内出台

   2011-07-11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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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由国家发改委组织起草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送审稿)》已经完稿,即将上报国务院,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

    国家发改委官员向记者介绍,该《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将在煤炭液化、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合成氨—尿素(单系列100万吨/年合成氨)、煤制乙二醇、低阶煤提质、煤制芳烃7大板块安排重大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到2015年,基本掌握年产100万~180万吨煤间接液化、13亿~20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60万~100万吨煤制合成氨、180万吨煤制甲醇、60万~100万吨煤经甲醇制烯烃、20万~30万吨煤制乙二醇,以及100万吨低阶煤提质等大规模成套技术,具备项目设计建设和关键装备制造能力。

    为防止各地争相建设煤化工示范项目,该《规划》特别强调:示范项目原则上布局在煤炭调出省区,严格控制煤炭调入省区的项目建设,促进煤炭产销区域平衡;示范项目要以提高全周期能源转换效率为目标,加强集成创新,开展系统节能,达到二氧化碳源头减排的目的;新上煤化工项目,煤价一律按照市场价格计算。该《规划》同时要求:示范项目的废渣、废水、废气要实现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并达到同类型装置国际领先水平;示范项目的管理要达到国内化工企业领先水平,实现投资水平合理、建设周期较短、投产运行顺利的目标;示范项目投产后第3年,产能利用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作为新兴产业,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首要任务不是急于扩大规模,而是通过一批重点示范项目的建设,解决装置大型化、优化工艺技术、提高转化效率、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对环境影响等关键性问题,探索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和石化原料多元化发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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