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荒"缓解效果待查 原油进口仍未放开

   2011-11-18 中国企业新闻网中国企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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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成品油商储提速 原油进口仍未放开“油荒”缓解效果待查 目前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仅向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

  成品油商储提速

  原油进口仍未放开“油荒”缓解效果待查

  目前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仅向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开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则在今年率先向民企张开怀抱。今年年中,6家民企在招标中入围,成为首批进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民企。但商务部此次指导意见中并未明确建立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的具体措施。

  尽管业界对“民企有望进入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一说备受期待,但此番商务部发布《意见》中并未明确。

  日前,商务部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15年,国内原油和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目标是使石油分销体系进一步完善,石油流通企业规模明显扩大。此外,《意见》中还首次提出了建立柴油地方储备的措施,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业内专家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应对前段时期部分地区出现的柴油资源紧张的局面。对于缓解资源分配不均,避免油荒频现将有积极的作用。

  同时,零售终端服务功能也会更加完备,石油流通企业规模扩大后,让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避免市场过渡垄断产生的弊端。

  中小企业尚在门外

  自上月9日发改委下调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后,各地资源紧张态势加剧,局部地区甚至爆发柴油荒。记者了解到,经过国家发改委约谈“两桶油”及主营的积极保供,目前国内各地主营柴油零售环节已基本恢复正常供应,但批发环节仍持续控销。

  随着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不断逼近+4%调价红线,成品油调价“风声再起”。有业内人士指出,成品油仓储环节利润并不见得高,但是向民企放开将在一定程度上平抑成品油供应环节的紧张局面。

  石油商业库存分为原油商业库存和成品油商业库存两部分。尽管业界均对“民企有望进入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一说备受期待,但此番商务部发布《意见》中并未明确。

  《意见》称,将在“十二五”期间指导石油流通企业逐步建立商业储备体系。据了解,目前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仅向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开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则在今年率先向民企张开怀抱。今年年中,6家民企在招标中入围,成为首批进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的民企。但商务部此次指导意见中并未明确建立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的具体措施。

  分析师陈晴对记者表示,为了响应政府关于加强能源安全的号召,在建设战略库存的同时,石油公司也在加紧商业库存的建设。

  记者了解到,关于原油商业库存的具体选址,商业库存要能满足炼厂日常炼油需要,同时最好可与战略库存轮库,使商业库存与战略库存形成互补,因此商业库存多数建设在炼油厂和战略库存附近。

  最近宣布建成的项目如新疆王家沟油库、甘肃兰州油库和中化的天津油库以及即将建设的四川成都油库都属于商业库存。据计算,至2010年底,中国约有4950万立方米原油商业库容,合3.11亿桶。至2012年,原油尚可库容将达到7270万立方米,合4.57亿桶,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各占44%和46%。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在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商业储备体系尚无明确的政策和举措,因此制定更加详细的措施显然是必要的,对于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目前,中小企业进入原油商业储备体系的最大障碍是没有原油进口资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专家郭海涛指出,中小企业进入原油商业储备体系,需要与委托方(大的石油生产和批发、零售企业)之间存在较好的互信关系,因为二者之间存在利益上的博弈。而且中小企业投资能力有限,难以承担大型储备,只能做一些较小区域内的补充,在目前的商业环境下,中小企业进入原油商业储备体系的作用有限,收益有限。

  地方储备面临成本难题   

  商务部发布的《意见》中还表示,将建立全国联网的成品油库存监测网络。指导石油流通企业建立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探索建立柴油地方储备。   

  陈晴认为,这是值得肯定的,对于缓解资源分配不均,避免油荒频现将有积极的作用,目标是使石油分销体系进一步完善,布局更加合理,零售终端服务功能也会更加完备,石油流通企业规模扩大后,让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避免市场过渡垄断产生的弊端。   

  郭海涛表示,建立全国联网的成品油库存监测网络从技术的角度来讲是可以实现的,关键是是否有应用价值。   

  郭海涛认为,从国家层面来讲,在监测全国的成品油供应方面,稳定市场供给是有价值的。从大石油企业的角度来看,在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下,如果定价与企业的预期不一致,就存在不愿增加供给的可能,但可能面临来自政府的压力,在民营企业方面,在供给紧张时,可通过该系统向国家反映情况。   

  他还认为,就建立地方柴油储备而言,只能是在出现特殊情况、特殊行业面临供给风险时才能动用,而且这种储备需要地方政府投入大,而没有收益,因此,地方储备的积极性不会太大。在由于定价导致的供应紧张面前,地方储备作用有限。   

  周修杰则对记者表示,这一意见对于稳定柴油供应具有积极的意义,也具备可行性。成品油库存监测网络的建设并无太大难度,石油流通企业的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也在逐步推进,关键的一点在于成品油商业储备的成本如何解决。从企业自身来看,为了降低成本,缺乏积极增加商业储备的动力,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财政上支持。

    体制改革仍需推进  

  石油流通行业,是石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要环节,商务部发布《意见》指出,“十二五”的首要任务,是要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投资与经营主体,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制度,以合理布局、满足消费为原则,公平石油流通行业市场准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陈晴对记者表示,一直以来,民营油企对“进口权”的呼声都未停息过,这个还是当前的石油体制的问题,在目前情况下,民营企业还是抱成团以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郭海涛对记者表示,能不能缓解成品油供需矛盾,不取决于批发企业的多少,而取决于合适价格激励下的供应量。  

  周修杰则认为,“十二五”期间内,绝对不具备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获取原油进口资质的可能性。  

  关于放宽原油进口资质的问题长期以来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以钢铁行业为例,全国有超过一百多家钢铁企业具备铁矿石进口资质,但是这一政策导致的后果是企业之间互相竞争,最后造成中国完全失去铁矿石定价权,钢铁产业损失惨重。钢铁产业的前车之鉴导致政府在放开原油进口资质上极为谨慎,短期内绝无松动的可能。

  因此,周修杰表示,中小企业进入原油储备体系短期内没有可能性,只具备进入成品油储备体系的可能。   

  郭海涛也向记者表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突破原油进口渠道终获进口资质方面短期内难以实现。   

  中金公司分析认为,指导意见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但较少提及提高中小企业规模和竞争力的具体措施。独立民营批发商对营运资金的需要可能要进一步提高。根据2007年开始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必须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应协议和至少10000立方米的库容。目前,两大石油公司批发企业的库存天数基本达到15天,而独立民营批发商往往营运资金不足,不能或不愿承担和大油公司相同的库存周期。在指导意见的新要求下,具有国企背景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在油源和资金方面的优势将会相对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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