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通知》明确在7个领域开展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具体为油气资源领域主要开展低渗、超低渗油气资源综合利用等,着力开辟能源资源新领域;煤炭资源领域主要开展晋、陕、内蒙古等地区特厚煤层及煤系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等,建立新型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黑色金属领域主要开展攀西等地区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等;有色金属领域主要开展赣东北、皖南等地区低品位铜矿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等;稀有、稀土及贵金属领域主要开展白云鄂博轻稀土和赣南等重稀土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胶东、豫西等地区低品位金矿及共伴生资源与尾矿综合利用;化工及非金属领域主要开展青海、新疆等地区钾盐资源等特色非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铀矿领域重点支持北方砂岩型、南方硬岩型铀矿资源综合利用。
根据《通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按照规划分批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与示范基地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或矿山企业所属中央企业总部签署示范基地建设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