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将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

   2011-07-26 石化网石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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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石油和化工网讯 国税总局透露,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于近日上报国务院。新资源税将对拥有较多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企业带来较大影响。据悉,中石油、中石化已经联合提出,资源税从量改为从价后,希望取消或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

    资源税改方案中,原油和天然气的资源税将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定率”,税率为5%—10%。以去年全国原油产量1.89亿吨为例,从量计征,资源税约为53亿元;而从价计征,5%的税率下,全国石油资源税将达到47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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