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暴利税:“尘归尘,土归土”

   2006-04-11 经济参考报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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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为业界议论的“石油暴利税”终于开征了,国家明确发出了理顺石油行业管理秩序的信号。  4月4日,中石化

广为业界议论的“石油暴利税”终于开征了,国家明确发出了理顺石油行业管理秩序的信号。

  4月4日,中石化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石油暴利税”)。

  此次开征石油暴利税,可以说是“一个迟来的告白”。近年来,国际油价暴涨,近日甚至达到了接近70美元每桶的“天价”。为此,全球的石油生产商们喜笑颜开,盈利节节攀升。

  从政策上说,我国采取的是与国际接轨的油价机制。然而,为了平抑高涨的油价,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并没有完全按照国际油价水平调高国内油品销售价格。这样,一系列的不正常现象从2005年初就开始显现,到2005年夏季达到顶峰。其突出表现是,市场上油品购销价格倒挂、销售环节无利可图,部分地区出现“油荒”,广东还出现了供油中断的建国以来罕见现象。后来,国家不得不两次调高了国内油价,市场才稍稍稳定。

  我国石油市场一系列看似怪异的事件表明,目前的石油工业体制政府管理部门难受、石油企业难受、消费者更难受。大家广泛呼吁:是到了出手理顺我国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的时候了。

  如何理顺石油工业体制呢?道理很简单,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尘归尘,土归土”,各自回到各自应有的位置。

  作为企业来说,把盈利最大化当作自己的目的无可厚非,除此之外不应该承担其他任务。

  作为政府来说,不再管制本来应该由市场确定的油价,政府的工作的着力点是“提供公平和秩序”这些公共产品上。所谓公平,就是把石油公司因为非经营原因得到的收入,通过税收手段收回到国家手里,然后再通过财政手段,补贴到利益受损的弱势群体,也就是开征石油暴利税。

  作为多数消费者来说,在油价高涨、石油资源越来越稀缺的情况下,还要获得低价油品是不现实的。普通用油单位应该调整自己的消费习惯和耗油技术,减少单位产出的石油消耗。对于少数无力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社会成员,则由政府出面解决其生计问题。

  上述“正常的石油工业秩序”看似复杂,其实操作起来主要是三点。第一,放开石油市场,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入,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第二,放开石油价格,让供求成为指导投资和消费的杠杆。第三,开征石油暴利税,把石油企业因为价格原因带来的超额利润收回到国家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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