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冲能源改革负面影响:中小企业死灰复燃

   2006-04-14 市场报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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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任何一件事物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能源价格改革同样也不例外,它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不利消费的政策

 任何一件事物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能源价格改革同样也不例外,它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不利消费的政策

  刺激消费扩张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头戏之一。其意义有二: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缓解目前我国产能过剩的困境;二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由外需依赖型转向内需主导型。

  但是不巧的是,当前我国的两个消费热点恰巧又是两个高能耗的行业——汽车与房地产。汽车是高能耗产品,自然是不言而喻。至于房地产也是高能耗的领域,却并不是每个人都很清楚。实际上,我国城市住房的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重高达37%。而且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住宅的能耗平均高出3.5倍。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能源价格对汽车和房地产的消费必然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对新农村建设是负面影响

  由于农业生产主要是靠天吃饭,一般认为能源价格改革对农业的影响不大。应该说,相对工业而言,这种分析是对的。然而,由于农民总体而言是一个弱势群体,化解风险能力小。一个不大的冲击,城市居民也许自己就消化了,但于农民就可能变成了一个沉重负担。

  具体地说,能源价格的提高对农民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油价提高使得农机用油也相对提高;二是能源价格的上涨将直接推动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的上升;三是用电油价的上涨将使得农民使用电器的成本提高。

  中小能源企业可能死灰复燃

  在我国,除了高能耗之外,还长期存在着一个能源高浪费的问题。以煤炭为例,我国平均回采率只有30%,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其中,乡镇和个体煤矿矿井回采率太低,又是导致我国平均回采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乡镇和个体煤矿矿井回采率平均只有15%到20%,仅相当于国有煤矿平均回采率的1/3至1/2。正因为如此,2005年9月,国家安全生活监督总局曾对煤矿隐患进行了排查,整顿或关闭了8000多个不合格的中小煤矿。

  然而,从过去的经验看,随着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扬,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被关闭的中小煤矿很可能又会纷纷上马。由于这些企业缺乏长期规划,往往会弃采薄煤层,只采厚煤层,从而造成更大的资源损失。

  对冲措施

  为了缓解上述负面影响,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对应措施。比如说,为了降低能源提价带来的冲击,国家已经出台了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型汽车的发展,同时也大力提倡发展节能型建筑。再比如,在最近成品油提价之后,政府对于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因此而增加的支出,也将给予适当补贴。但是,鼓励节能型汽车发展的政策还需要过地方政府这一关,而发展节能型建筑政策至今也没见可以操作的细则。另外,为了防止中小能源企业死灰复燃,政府也还必须出台一些后续政策。

  最近成品油提价之后,许多人都关注一个问题,即普通居民因此而增加的消费成本问题。对此笔者以为,需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将提价后的代价简单地向消费者转移。以出租车行业为例,它本身就是一个垄断型行业,出租车公司基本上是一本万利。为了化解油价上涨的不利影响,首要选择应该减少公司收取的巨额“份子钱”,而不是直接提高运输价格。

  二是认为政策是政府制定的,代价主要也应该由政府承担,消费者应该不受明显的影响。这个观点错误在于,如果普通消费者不受政策调节,政策对市场的影响,进而对企业的影响就会大打折扣,政策的最终目标就难以实现。

  总之,能源价格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好政策要发挥好作用,需要在落实时注意细节,同时针对可能产生的后续影响,出台有关对策。这样,才能取得预期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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