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商务部一则通知引起了石油界人士的注意。当天,商务部通知指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需要对《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部分民营石油公司认为,这些文件中规定的"30家加油站"数量限制过死,限制了民营油企发展,但对外资而言几乎不成问题。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对外资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从市场现状来看,民营一直处于弱势。
批发企业需要具备零售功能吗?
"这应该是第二次了。"广州市华泰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曦林对《第一财经日报》说,去年10月公司通过协会提交了意见,不过至今没有什么音信。
陈曦林最大的疑问,是针对去年5月政府颁布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下称"规范一")中的一个条款。该文件4.4条指出,作为批发企业,需要具备"在中国境内从事两年以上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
他说,批发企业是否必须涉足零售?如果涉足,以加油站的数量为依据又是否合适?
"石油批发企业的种类很多,公司不仅可以将石油卖给加油站,同时也可以对工厂进行石油配送,或者为船舶提供石油等等。这些批发方式都无处不在。"他个人觉得,如果仅以30座加油站来衡量的话,未免有些牵强。
广东油气协会在去年年底进行过一次摸底,其内容之一就是广东地区民营加油站的数量。"当时我们发现,广东省没有一家私人企业达到30座加油站的规模。但是该规范执行之后,可能会有一些企业融资自行收购加油站。"该协会某内部人士说。
上海除拥有20家自营加油站的上海星城石油有限公司(下称"星城石油")之外,其他再无类似规模的大型加油站控股企业了。星城石油一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上述的三份文件他们也仔细读了,但是并没有提交任何意见。"有些部门规定随时可以变,有些东西提了也没有用。"
"别说民企,如果是国有的石油公司,30座加油站一说也可能达不到。"广东油气商会上述人士称,一些偏远地区的县城也有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销售身影。当地的石油周转量并不大,加油站稀少。但两大石油公司为了经营的需要,长期以来都是将子公司注册为石油批发公司。如果按照现行的"规范一",这些公司皆被挡在了批发队伍的门外。
民企难做石油批发生意
上世纪末,中国的成品油批发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从原先的8500多家减少到2500家,大部分的批发企业还是以中石油和中石化为主。而新近加盟成品油批发行业的民企寥寥。除了上述规定之外,一个批发企业还要具备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
"这些要求都很苛刻。"上海迪友实业有限公司的一位人士说,油库不是每个企业都可以申请得到的,而且油库的设立,理论上都要依靠码头。但适合油轮停泊的码头并不多,对外开放的码头也屈指可数。
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曹友生告诉记者,目前国际主流的油轮大约是4万吨,与此对应的码头水深需要10米。"现在国内的岸线虽然长,但是适合油轮停靠的并不多。长江沿岸,在南京以下和武汉以下都可以找到类似的码头。同时,东海地区则是以中外运、中海油和中远等公司为主的自用码头。岸线本来就很难批到,石油公司水运码头资源的获取谈何容易。"他补充道。
星城石油的一位高管表示,码头拿不到,油库也很难经营。"大部分油库都是军用或两大石油企业所控制。"他说,不排除一些油库以参股形式对民营开放的可能性,但一个民企自营的油库周转率是否能够赢利,也要看其他资源的匹配情况,包括输送管道、石油来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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