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今年将全面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6-04-14 东方化工网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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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1月20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的改
记者从1月20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的改革,改革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从分类管理入手,全面建立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 
    记者获悉,“十一五”期间,将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资源利益冲突和诉求的高发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供给的矛盾、节约资源与粗放利用资源的矛盾、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管住管好国家资源,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和资源管理利用方式的转变尤为迫切。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的重点是推进包括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市场准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在内的立法工作。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告诉记者,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是建立资源开发良性经济机制的最有效途径。2006年要力争做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规范矿业权市场,研究解决探矿权、采矿权无偿和有偿取得“双轨制”问题的有效措施。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低风险矿产勘查一律实行有偿出让,主要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勘查主体;对高风险性勘查继续坚持申请在先原则,只要没有他人申请并符合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取得探矿权。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优先取得采矿权。根据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准确区分不同出让方式的政策界限,依照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需要,切实保护矿业权人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国家权益。 

    汪民还透漏,国家将以煤炭为试点,研究解决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矿业权的有偿处置问题,探索建立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合理调整资源税费政策、促进企业提高回采率和加强安全生产、实现矿产开发的合理调控。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试点,88.9%的市级、88.1%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建设用地批准、矿业权设立变动及评估等信息的公开制度。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迈出新步伐,资源市场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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