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批发门槛设定重上议程

   2006-04-19 互联网佚名

43

核心提示:商务部日前召集各大石油公司,探讨石油批发准入门槛的最终确定。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中国加入世贸时承

 

石油批发门槛设定重上议程

商务部日前召集各大石油公司,探讨石油批发准入门槛的最终确定。

  市场观察人士认为,中国加入世贸时承诺年底前全面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设立准入的规则已经进入倒计时,而石油公司,包括外资和民营石油公司等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尤为重要。

  门槛会有所提高

  去年6月份,商务部公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涉及到几项硬指标,比如: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库容不低于4000立方米,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一部分社会意见从商务部的网站中得以体现,在去年6月份到7月份一个多月的收集过程中,二十余条意见在网站公布,大部分持反对态度。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涉及石油批发的数项硬指标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从整体上看,门槛还是会有所提高。

  由于中国成品油价格还是政府管制,放开市场后是否也放开价格已经有所争议。

  一部分观点认为,中国政府在加入世贸时并没有承诺放开价格。持反对意见的人士认为,价格没有放开的前提下,放开市场根本就没有意义。

  目前国内成品油生产批发掌握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寡头手中,民营加油站一旦遭遇油源紧张,往往首先被停止供油。由于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远远低于国际价格,进口也无异于饮鸩止渴。所以尽管部分民营企业取得成品油进口的资格,但并没有实现真正进口,也不能为日后批发业务带来所急需的油源。

  虽然壳牌、BP和埃克森等和中石油中石化有几百家合资加油站,但由于它们在合资公司中并没有取得控股地位,这些国际石油巨头如何单独取得批发资格和它们下一步在华战略调整值得关注。

  “中”字号公司

  观察人士认为,在准入过程中,“中”字号公司将是最大的赢家。由于它们近年来在批发领域保持扩张的态势,过批发门槛比较轻松。

  中石化目前已经拥有超过3万家的加油站,中石油的加油站数目大约在1.7万家左右,在石油下游批发零售领域,目前在国内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可以互为对手。

  [page_break] 中化集团随其后。三月份中化和中石化的合资公司中石化中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揭牌成立。预计中石化强大的成品油资源优势和中化在业务销售领域的优势将得到互补。中化还在石油仓储领域保持优势:目前公司在中国沿海、沿江地区已建有多个原油、成品油、液化气仓储中转基地,总罐容达200余万立方米,拥有从1万吨级到25万吨级多种规模的码头。

  中海油此前投资人民币3.88亿元在上海收购加油站,也是力图越过成为批发商的门槛。在2004年8月3日,由中海油独资建设的南海石化炼油项目获得国家批准,该项目计划2008年上半年建成投产,可为中海壳牌石化项目提供原料,也生产汽油柴油供应沿海市场。市场人士称,随着炼油项目的启动,中海油在下游加油站收购和建设的方面值得进一步观察。

  中信资源年初也宣布耗资4500万美元收购加德士华南投资有限公司50.5%的股份,为取得成品油批发权打下基础。中信资源是中信集团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加德士华南将在中国成立一家独资公司,在广东省开发、经营新的加油站、便利店,从事汽柴油、润滑油及液化石油气的零售。

  但“中”字号公司中只有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石油寡头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石油产品批发商。其他三位目前只能在一个省份或几个省有业务的区域取得批发权。

  石油产业门槛

  随着成品油批发门槛的设立,中国石油产业各个环节的门槛相继完备。

  在下游流通领域,由商务部主导准入资格的设定。该市场准入规则的制定和中国加入世贸所承诺市场开放的时间表相配合。

  2004年底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范成品油零售企业的经营,就是配合2004年底零售市场开放的进程。

  而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产业门槛则由发改委推出。发改委近日公布炼油和乙烯中长期规划的细则,两项产业均实行准入制度,门槛分别是新建乙烯项目单线规模达到80万吨级以上、乙烯下游石化装置具有世界级经济规模、新建炼油项目单线规模达到800万吨级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石油行业准入制度的推行事实上强化了石油的寡头垄断市场格局。

  在乙烯中长期规划中明确规定:新建乙烯项目原则上要依托现有大型炼油企业,实行炼油化工一体化。同时在炼油中长期规划中现有炼油企业改扩建及新建炼油项目,要尽量实现炼油化工一体化,如此规模的炼化一体投资额在至少四五百亿元以上,所以炼化一体将设置双重门槛。对于资金充足和融资能力强的三大石油寡头和外资企业自然不在话下,但对于民营企业已经是个天价。

  有媒体称,在石油上游勘探和开采领域也将在年底实行门槛准入,而国土资源部是制定规则的主要部门。据称,资金和技术将是阻挡民营企业加入的两道门槛。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