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企建设规划完成 外资民资可参与股制改造

   2006-05-02 新京报王冰凝

59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日前已获正式批准。规划中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

  昨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规划编制日前已获正式批准。规划中的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由神东、陕北、黄陇、晋北、晋中、晋东、鲁西、两淮、冀中、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组成,包含98个矿区。

  13个大型煤炭基地可保全国煤炭供应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大型煤炭基地处于中西部地区,主要担负向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供给煤炭,并作为“西电东送”北通道电煤基地。冀中、河南、鲁西、两淮基地处于煤炭消费量大的东中部,担负向京津冀、中南、华东地区供给煤炭。蒙东(东北)基地担负向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供给煤炭。云贵基地担负向西南、中南地区供给煤炭,并作为“西电东送”南通道电煤基地。黄陇(含华亭)、宁东基地担负向西北、华东、中南地区供给煤炭。

  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将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综合开发利用煤炭及与煤共伴生资源,实现上下游产业联营和集聚,把大型煤炭基地建成煤炭调出基地、电力供应基地、煤化工基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国家支持外资、民资参与国有煤企股份制改造

  发改委有关人士还表示,在十一五期间,政府将加快建设5—7个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基本完成对小煤矿整合、改造和重组。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项目,调控建设总规模,优化煤炭生产力布局,规范生产开发秩序。依据批复的矿区总体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矿业权市场化配置,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

  规划要求,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优先建设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和矿井。国家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重组,并通过合作、合资等形式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参与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对大型煤炭基地内已经存在的小煤矿不再新配置资源,地方政府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中小煤矿联合改造规划,对小煤矿进行分类处理:凡适宜大矿开采的资源,要按照规划进行资源整合和矿井改造;凡影响大矿开采的要予以关闭,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凡非法及布局不合理、浪费资源严重、没有安全保障的小煤矿要坚决依法关闭。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