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储备法》不应成为折衷品

   2006-05-08 南风窗胡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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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此前,东北最大的民营石油企业黑龙江龙庆石化曾在石油储备上豪赌过一场,然而投资了将近10万立方米容量的油

此前,东北最大的民营石油企业黑龙江龙庆石化曾在石油储备上豪赌过一场,然而投资了将近10万立方米容量的油库无油可存。让我们再回到江苏如东洋口港。在这一带,石油储备已然是个最热话题,地方政府付诸的热情并不亚于当年对民营经济曾有过的追捧。然而,这一话题距离那些正在活跃中的市场经济主体,却似乎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样接近。

  由于樊龙兴本人在俄罗斯,本报记者没直接采访到他本人,我们在本报道中只进入了他所在产业里的围城,没能迈进他心灵的围城,所以尚不能解开樊试图神秘进入如东洋山港的全部咒语。

  至少有一个问题是显然的:民企油商樊龙兴们借《国家石油储备法》立法之机一试身手以展开博弈之局的“企图”已经昭然。他们还需要等待,等待国家给一个让民企合规投资、合法收益的理由。

  通常意义下,这种理由,在中国意味着立法。就石油储备而言,有消息称《国家石油储备法》虽然已开始酝酿,民企准入问题,各方仍存在较大分歧,立法进程被一再延迟。

  不过,平衡之策仍有祭出——决策层将权威性有限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并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在这里,渲染和夸大民营企业与国有垄断者之间的对立情绪是毫无价值的。至少在眼下,他们还是有合作的可能,这种合作有着多种可能性,比如,采取国企与民企石油储备分开经营,或者以国企为主体,分别与几家民企进行合作。

  这就意味着,民企在国家整个石油储备体系中的地位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和稳固。即便如此,包括樊龙兴在内的众多民营油企并没有打算放弃对这个从未尝试过的领域付诸跑马圈地的热情,对于他们而言,可以把抢占来的地盘再送出去,把建好的油库和码头再租借或转手他人,以求变现。

  无论如何,国家石油储备立法,绝不能简单地表现为协调各方利益的一个折衷品,而是应该成为体现市场交易原则和法律公正意义的一次尝试。对于石油储备的体系建设来说,这种尝试或许是痛苦而矛盾的,但对于整个石油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这些都将会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其实不用去考虑民营企业能获得什么样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理性的商人都会让自己的利润最大化而损失最小化。正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所说,完善的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个人的理性自利行为相结合,就是社会福利的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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