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涨价:谁在过河?

   2006-05-11 互联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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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继去年半年内5次调整价格之后,今年3月26日,中国成品油价格再次调高,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
继去年半年内5次调整价格之后,今年3月26日,中国成品油价格再次调高,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但效果尚未彰显,国际原油价格又是一路攀升。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不断刷新历史记录。调价再次预料之中的劳而无功。
  
  年内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
  
  3月底的调价甫一出台,业内便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4月4日,中石化、中原油气、石油大明3家上市公司又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及财政部下发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即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将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两种声音的分歧益发明显。
  
  一种观点认为,从政府这次调高成品油价格的举动可以推测,这次尽管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方案并没有正式公布,但相关的工作应该早已准备得差不多了,此次汽油和柴油的涨价是实施方案的一部分,政府在一步步缩小和国际的差价,以把价改的震动减到最小,政府年内很可能会改革现有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征收特别收益金也标志着政府可能已经有了一整套成品油定价体系方案,如果不出意外,这套方案将会在适当时候出台。“这是国家理顺国内外成品油价差的大局中的一步棋,”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说,“从调整对大排量车的消费税、到上调成品油价格,到现在征收特别收益金,都是为了解决成品油价格不接轨的问题。”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这次调高油价和5年来的31次调价没什么不同,特别收益金也并不是人们所说的暴利税,它不是税,而是对高价而产生的巨额利润的一种收费,和燃油附加费一样是一种行政收费,由财政部来主持收缴,如果用税的形式征收,需要有法律依据,在程序上也很复杂,而用费的形式则相对灵活,可以随国际油价调整,油价一旦走低,也可能取消征收,所以只是临时性的调整政策。油价调整和特别收益金都没有触及成品油没定价机制改革的关键内容,不过是治标之策而已。
  
  按入世的有关协议,继去年放开成品油零售市场后,今年12月11日我国也将放开成品油的批发市场。国内成品油价格和国际市场接轨是早晚的事,但什么时候实现接轨,依然扑朔迷离。这几次国内调高成品油价格,每次都会有人认为意味着成品油定价体系方案即将出台。
  
  市场技术分析人士指出,本轮国际油价上涨已突破2005年8月以来形成的平台高点,按以往经验估计,油价有可能升至82美元/桶。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面临的改革压力日重。
  
  石油体改的前提
  
  千呼万唤不出来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很大程度上阻碍着中国整个石油流通体制的改革。
  
  
  早在去年7月份,当时的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曹玉书在黑龙江省石油流通体制改革专题研讨会上,就透露了中国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将分三步走,首先是改革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其次是切实放开批发环节,在对外开放之前先对内开放,改变由两大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现状;最后要逐步放松对油源的控制,在石油进口环节真正实行竞争。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就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内容作出明确的表示。一名参会的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中国石油流通体制改革的序幕已然拉开。
  
  当时就有分析人士指出,从2006年中国承诺对外全面放开成品油批发这个时间限期来看,加速推进石油流通体制改革中的第二、三个环节,即放开批发以及放松进口已迫在眉睫,但是这两个环节的改革以成品油零售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为前提,如果零售价格的形成机制不改,其他两项改革的效果就无法显现。
  
  9个月过去了,距离2006年12月11日全面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限期只剩下不到8个月。
  
  因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迟迟没有到位,放开批发环节和放松对油源的控制环节只能跟着滞后。
  
  在一份石油业商会发布的公文中,称2005年对中国民营石油企业来说是非常艰难的一年。地方及民营炼化企业根本拿不到非国有贸易进口的原油,只能进口燃料油作为原料。去年12月,200多家中国民营石油商齐聚北京,参加石油业商会周年庆典,在庆典上这些民营石油商集体大吐苦水,简直把庆典变为了一个“炮轰”中国石油垄断的“战场”。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中国的民营企业已经积累了雄厚的资金,并具备了一定的石油储备能力,但由于成品油价格的有限接轨,国际油价高涨,内地成品油定价低,使一些民营油企只有降量或停产。据悉,目前很多民企的储油仓库处于闲置状态。
  
  [page_break] 为了弥补去年国际原油和国内成品油之间的价格落差,中石化倒贴了512亿元。但也正因此,去年底中石化拿到了财政部的大红包——100亿元的补贴。
  
  价改难题
  
  有关专家透露,对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问题,“有关方面很重视,但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从政府层面而言,不仅要解决过去成品油价格的扭曲问题,还要考虑对交通、公交、民航等有关方面影响如何平衡的问题。要“考虑到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力”,因此应该是一个“逐步的过程,不能跨度太大”。
  
  确实,除了石油业内对接轨或是调高价格一片叫好声外,业外更多的是对涨价的质疑和担心。下游行业如公交车、出租车、农业等等,会承受更大的涨价压力。
  
  当然也有不同看法,中国人民大学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查道炯认为,从去年初到现在,5次调高油价,但是出租车的空驶率依然很高。他认为,涨价可以倒逼下游行业采取更科学的运营模式,并通过改进技术节能。
  
  担心的声音,除了有些行业是因为会承担价改的负面作用,更多的人是出于对国内石油巨头的不满。
  
  在石油巨头为油价倒挂叫冤的同时,数据显示,2005年中石油全年净利润达到13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长28.4%,刷新上市以来的盈利纪录。中石化去年净利润达到395.58亿元,增长22.6%。中海油去年净利润达到253.23亿元,增幅高达57%。中石油更被西方一些媒体称为“亚洲最赚钱的企业”。
  
  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去年前6个月我国总共出口759万吨成品油,同比大幅增长48.6%,而同期成品油进口却从前年上半年的增长34.1%转变为下降21.1%,至1570万吨,6月份的同比降幅更是达到了22.6%。也就是说,所谓的油荒,并不是真的成品油供应不足,而是大量的油卖到了境外。
  
  如果是单纯的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无可厚非,但国内的这些石油巨头显然不只是企业。在行政手段下形成的行政垄断,自然要承担部分行政责任。
  
  体制之痛
  
  中国的石油流通体制,长期以来没有脱离计划经济的阴影。因此,国内石油流通在体制上一直受阻于垄断之痛。
  
  目前的这种石油流通格局,被业内专家称之为“缺乏管制的行政性垄断”。行政垄断的石油巨头除了开采权的垄断,还享有很多政策性优惠。我国原油资源从价税率仅为1.5%,远低于10%的全球水平。成品油的出口退税政策,使3家石油出口巨头今年有望从中获得百亿元进账。1994年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1993年以前注册的多数国有全资老企业实行税后利润不上缴。不上缴税后利润也成为中石油等大型国有企业赚钱的原因之一。
  
  行政垄断也给民营企业进入石油行业造成了一些阻碍。比如配套的问题,目前民企在进口石油、成品油上有经营权,但有关部门或者不给配额,或者不给炼油厂的排产计划,或不给运输等等。这导致在这些民企面前,是一道“玻璃门”,看得见门但进不去。这种行政垄断色彩浓厚的石油流通体制,形成国际市场石油价格越高我们进口越多,价格下跌反而减少进口的怪现象。
  
  按目前的定价办法,政府主要对成品油零售价进行定价,在批发定价上,国内的石油巨头有较大自主权,他们的提价幅度甚至超过国际幅度。
  
  国内石油流通体制的这种行政垄断之痛,是中国受国际高油价冲击影响的根源。但行政垄断持续了这么多年,要想改变必然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每一步改革都会举步维艰。早在去年下半年,就有国研中心的学者告诉记者,燃油税已经制定好了,但因为种种原因,迟迟不能出台。而今年有望出台的《反垄断法》,据一名参加起草工作的专家称,反行政垄断的内容被删除了。
  
  韩晓平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27年以前,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将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形象地比喻为“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现在需要过的河,是从传统计划经济一岸涉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岸,我们有些人已经过到了河对岸,但是背着我们的锅、粮食等必需品的人却站在河中央,不是过不来,而是他们在摸石头的过程中发现石头缝里有鱼虾,完全沉醉于在河床的石头中捉蟹抓虾。在这些既得利益和看得见也很容易到手的利益面前,将“过河”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甚至某些垄断企业因为有太多鱼虾可摸,以“行业特殊”为由,改革的目的已经不是“过河”,而是在水中摸鱼。这对在河对岸按市场经济的规则游戏的下游行业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些垄断企业,需要国家政策强迫过河。都在河的这一岸公平竞争,则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和国际完全接轨后油价升得再高,下游行业也无话可说。在自由竞争下取得垄断地位,别人也不会再对巨头们的超额利润产生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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