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石油提价我市出台财政补贴方案

   2006-05-30 荆门日报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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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荆门市石油价格提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确保我市石油

5月2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荆门市石油价格提价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确保我市石油提价财政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明确了石油提价财政补贴范围和对象。石油价格提价财政补贴是指政府因成品油提价而影响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城市出租车等部门、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增加支出的适当补贴或临时性补贴。个体对象是: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在渔政部门登记注册,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从事农村道路客运,并在公路运管部门注册的经营者;合法从事城市出租车运营的运营者。

  《方案》对我市财政补贴的分配方案及市区财政补贴的方式和资金拨付作了具体规定。《方案》还要求,加强财政补贴的监督和管理。财政补贴工作实行市、县(市)、区长负责制,市财政局、建委、交通局、水产局、林业局要加强指导、督办和检查。财政补贴资金必须严格遵循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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