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办的一位人士近日表示,将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能源法》草案的起草并提交全国人大。目前,国家能源办正在向社会征集《能源法》草案的制定意见和建议。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能源法》有望3-5年内出台。而此次公开征集意见,又似乎让人看到了立法加速的希望。但事实上,能源立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都没有解决。例如:立法宗旨和目的、与《煤炭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的界定和协调问题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总原则,即《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基本大法,这是国务院的批示。
事实上,对于《能源法》的推进,业内分歧依然存在。早有专家提出疑问,认为能源立法不仅涉及和单行法的关系,还要面临部门利益、职责的划分,以及经济制度改革的适应等系列问题。
据了解,在《能源法》和诸如《节约能源法》等单行法的协调问题是最令人关注的“亮点”。因为业内一方认为,《能源法》是基本大法,应先通过制定、修改或完善其他的能源单行法,来构建能源法律体系整体框架。而另一方面,其他的一些单行法律却已经走在前面,例如,《节约能源法》正在紧张地修改,预计将在2007年提交全国人大进行审议。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并不存在《能源法》和其他单行法谁先谁后的问题。像《节约能源法》这样的单行能源法律之所以会提前完成,是因为条件已经成熟,修改和完善比较容易。
不过,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仍表示,“一部《能源法》不可能涵盖并细化到所有的能源领域,需要其他单行能源法律来加以完善。因此,在不同的能源领域可以先行立法,如果立法有困难,还可以考虑先出台条例来解决实际问题。”
对此,业内认为,这主要还是因为我国在能源领域一直缺乏一个统一的、长期的规划以及管理和领导。
此外,据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的某人士透露,相对于只需考虑本行业和领域,几乎不涉及总体规划和全盘考虑的单行法,此次《能源法》起草则需要联合法律、能源、经济各类专家。“能源专家需要对法律的准确制定充分掌握,法律专家也需要对能源有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要求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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