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朗签订油气开发合同 内贾德中国行是拐点

   2006-06-22 东方早报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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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国石化总公司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20日晚签订了在伊朗格尔曼沙尔地带(位于伊朗中部,萨玛兰

   中国石化总公司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NIOC)20日晚签订了在伊朗格尔曼沙尔地带(位于伊朗中部,萨玛兰、库姆和德黑兰省交界处)勘探开发石油天然气合同。

   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勘探部经理莫哈达斯和中石化总经理在合同上签字。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总经理努扎里在与中石化高管会晤时表示,中伊双方为更为广阔的政治与经济合作打下了基础。他还希望两国可以为各自的国家利益签署更为宽广的协议。据悉,该协议得到了伊朗经委会的同意。

“我们已在石油领域开展了更大范围的运作,伊朗在近三个月中的石油产量增长了15万桶。”努扎里表示。努扎里认为,伊朗总统内贾德的三天中国之行是伊中能源领域合作的一个“拐点”。“我们国家的石油与天然气储量位于全球第二。”他称,伊朗将在全球的石油供给中扮演重要角色。

   中国驻伊朗大使刘振堂也在会上强调,中国将伊朗的能源合作放在重要位置。“伊中关系目前还局限在能源领域,我们还应在其他领域也展开合作。”他同时提到中国公司拥有这个想法与能力,与伊朗公司在更丰富的领域展开合作。

据悉,这是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和中国公司继签署卡桑地带和达什德山合同之后签署的第三份合同,也是和中石化签署的第二份合同。合同规定,测震、勘探、掘井等活动费用由合同方承担。合同方至少承诺投入资金1961万美元,活动期四年,如果发现油气需要加强勘探和打更多井,承诺资金将增加到5856万美元。

   另据伊通社报道,伊朗石油部长马哈纳在近日结束对中国的访问后对记者说,中国公司愿在伊朗石油工业投资100亿美元。他指出,此次中国之行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在参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他陪同内贾德总统会见了印度石油部长和一些活跃在伊朗的中国公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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