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因燃油上涨给营运车主带来的经济负担,促进客运出租车行业及农村客运行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交通局、财政局的有关文件,我市有关部门昨日起发放客运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费。
此次发放油价补贴,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的补贴基数以2005年底统计的车辆数为依据。农村客运的补贴范围为保持正常运行的县境内客运线路经营者(包括城乡公交),补助对象为实际承担燃油费用的具体经营者和驾驶者,平均每辆车可获2154元的油价补贴;客运出租的补贴范围为取得经营许可的全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含面的、货的),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燃油费用的出租车驾驶员,平均每辆车可获792元的油价补贴。
据悉,相关部门将督促各企业和车主保证燃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每一个经营者或驾驶员手中,保证国家安排的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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