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标委秘书处发出“关于报送2007年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6-07-03 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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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标委秘书处6月20日以油标委秘字[2006]11号文发出“关于报送2007年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和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求,开始申报2007年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这次计划项目申报的重点是:

1、各专业“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中拟安排在2007年立项的项目。

2、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

3、2004年清理评价后决定修订而尚未申报的项目。

4、其他石油工业生产急需的项目。

    申报方法是:

1、从http://www.sac.gov.com下载并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强制性、推荐性分别填写) 认真填写。

2、每个项目必须准备好标准草案。

3、《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电子版须通过国家标准计划模板申报分析程序(下载地址同上)。

4、项目须经有关专标委审定。纸质文件要求起草单位和专标委盖章后,行文上报。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申报的时间要求是:

七月十五日前上报到油标委秘书处。

联系人:郭军     电话:010-62098937

电子邮件:     guojun2@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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