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对近期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做出处分

   2006-07-11 中油网王龙 谷祖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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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召开会议,对近期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强调对各类事故都要按照事故原因未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党组召开会议,对近期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强调对各类事故都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中油网消息: (特约记者王龙 谷祖庆)7月8日,集团公司党组召开会议,审议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以来较大及以上事故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关于今年年初以来3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决定。

  会议详细听取了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仁寿县富加输气站管道爆炸事故、罗家2井井漏事故和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深入分析了事故原因。

  根据四川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和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四川石油管理局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4名局级领导干部作出处分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责成四川石油管理局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关于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火灾事故,待甘肃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报告后,另行处理。

  会议认为,近年来,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安全环保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必须全面剖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有切肤之痛,事故整改要举一反三。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指导思想,把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健全HSE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抓起,强化过程控制,在实现本质安全上下功夫。要严明安全生产纪律,做到惩教结合,奖罚分明,把以“强三基、反三违、严达标、除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抓出成效。要大力弘扬大庆“三老四严”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员工岗位责任教育,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要抓紧抓好已经确定的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要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和炼油化工装置的检维修工作,认真审查施工方案、检维修方案和工序安排,对安全风险作充分评估,落实领导责任和安全环保措施。当前已进入夏季生产施工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洪防汛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周密部署,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截止6月25日,集团公司2005年以来已结案的较大及以上工业生产伤亡事故,共有75人受到组织处理,其中处级及以上干部37人;有194人受到行政处分,其中处级干部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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