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财政补贴支持下,我市近期正式出台了市区出租车财政补贴方案,市区3329辆出租车共享受补贴资金42.08万元,平均每辆车享受一次性补贴126元。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向我市发放出租车燃油补贴。
为缓解燃油上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国家实施了2006年中央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拨款,加大对出租车燃油补贴力度。
此次补贴的对象是持有出租车服务资格证、现从事市区出租车经营的驾驶员。也就是说,出租车车主不是此次补贴的对象。补贴时间以今年3月中旬至12月底来计算。出租车驾驶员在补贴资金开始发放后,持相关证件到车辆挂靠企业领取补贴资金,驾驶员可按月领取,也可于今年12月底一次性领取。
此次补贴是采取企业发放、经营者(出租车车主或车辆承包人)分配、驾驶员领取、运管处监督的办法进行发放,具体的发放步骤是:经营者每月如实填写《经营者上报出租车财政补贴资金分配表》上报所属企业。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根据经营者上报的分配表,建立出租车驾驶员档案,核实出租车每个月的在岗驾驶员。在摸清市区出租车应补贴驾驶员人数的基础上,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即开始按照出租车驾驶员档案记录发放补贴款。
根据方案要求,出租车燃油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挪用,不准由他人代领代发、不准拖延补贴发放时间,确保补贴款项足额、及时发放到出租车驾驶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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