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即将制定实施《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及相应配套措施,研究提出鼓励、限制及淘汰的技术和产品目录。
昨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为达到“十一五”期间节能2.4亿吨标准煤的目标,国家发改委将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其中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特别是重化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石油消费高速增长。2004年我国石油消费量3.17亿吨,国内生产量1.76亿吨,净进口量1.51亿吨,对外依存达47.3%。而我国石油主要用于工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其中工业行业中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消耗大量燃料油,节代油潜力很大;交通运输工具油耗高,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0%-25%。节能潜力也很大,因此,《意见》将两工业行业和交通行业作为节约石油的两大行业给出了各种具体指导意见。
另外发改委认为,近年来我国石油替代产品发展较快,但受环境、成本等条件制约,推广力度不够。因此,《意见》中力推了一批石油替代产品,包括煤炭液化生产石油产品;发展醇醚燃料代油,包括利用工业副产可燃气生产甲醇、二甲醚,非粮食类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等;鼓励发展生物质柴油。推广大比例甲醇催化燃烧技术和醇醚燃料尾气净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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