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油气商会燃气部长梁海珊日前表示,液化气价格波动剧烈,企业避险需求强烈;且我国液化气市场化程度高,目前上市该期货品种的条件已经成熟。
梁海珊介绍,2005年中国液化气总消费量达2085万吨,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中国液化石油气总产量1473万吨,仅次于美国和沙特,位居世界第三;中国液化气进口量614万吨,仅次于日本和美国,位居世界第三。
她说,由于液化气远洋运输的投入巨大,大部分的中国进口商自身不具备远洋液化气运输能力,只能够通过控制运输环节的国际贸易商的到岸报价获得货源。因此,中国液化气进口商多数时候对于国际液化气市场的价格波动只能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应该上市该期货合约,形成反映国内真实供应和需求状况的价格。
梁海珊还表示,液化石油气作为原油加工的副产品,国内炼厂享有宽松的定价权;作为一般贸易商品,国家对其进口完全放开,不设配额和申报制度等限制。因此,在繁多的石油产品当中,液化石油气作为期货产品上市的条件较其他产品成熟。她进一步介绍,这种可行性表现在:其一,我国液化气市场达到一定的规模,是一个高度开放的产品市场;其二,我国液化气市场物流设施完善,流通环节畅顺,用户分布广泛。在各个环节存在充分的竞争;其三,我国液化气市场存在价格风险,价格波动过于剧烈,引入金融工具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利于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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