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届人大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四川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人大财经委在草案中对“管道设施保护”措施、如何处理“管道设施与相遇工程”的关系等都做了严格规定,如: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和站场、库周边50米范围内禁建住宅、幼儿园、学校、医院、剧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和其他大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据悉,草案一旦获得通过,四川省将成为全国率先为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立法的省份。
又讯昨日的会议还分组审议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据悉,该草案通过后,乡镇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只有责任而没有职权和手段的现状有望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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