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油交易所回应“变相期货”质疑

   2006-10-11 中国证券报赵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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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面对来自各方的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质疑,上海石油交易所(SPEX)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交易所属于中远期现

  面对来自各方的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质疑,上海石油交易所(SPEX)有关人士日前表示,交易所属于中远期现货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并不相同。

  只有石油现货商才能参与

  8月18日开业的上海石油交易所,刚一开张便遭遇了从事“变相期货”交易的质疑。

  但交易所研发部经理张金泉向记者表示:“上海石油交易所是中远期货现货交易市场,而并非期货市场。”

  据他介绍,石油交易所要求所有交易商必须是石油现货商。在交易成品油等国家控制的油品时,更必须具有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但期货交易则并不需要这样的门槛。交易所不允许交易商做空,卖出方必须有实物,或者持有货物凭证,例如石油进口合同或厂商生产计划等。同时,交易所也不允许平仓对冲,但交易合同可以转手,直至最终实物交收。在此期间订货量不会减少,这和期货交易完全不同。期货交易多空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可以对冲平仓,因此一般情况下现货合约持仓量都会大幅降低。

  上海石油交易所采取了履约担保金制度,担保金为交易额的10%。这看似与期货保证金制度相类似,但两者并不尽相同。据张金泉介绍,履约担保金是依据《担保法》,为确保合同履约而要求提供的担保行为。为了控制风险,石油交易所也采取了每日结算制度。当客户担保金不足而出现亏损时,交易所也要求客户追加担保金;但当客户出现盈利时,盈利部分并不能立即取走,只有在订货合同到期交收后才能取走盈利,这与期货保证金制度大不相同。同时,期货合约到期后必须对冲平仓或交割,但石油交易所订货合同到期时却可以放弃履约,但需要支付20%的违约金。

  此外,石油交易所拥有三种交易方式,除了按期交易外,还有现场现货和即期专场拍卖,交易所每周三、周四分别进行竞买交易与竞卖交易。后两种都属现货交易方式,而且交易量比第一种大得多。不仅如此,交易所还给交易商提供其他服务,如交易商可以将传统的中远期订货合同放到交易所来签订,交易所只提供结算服务。

  远期与期货市场互补

  上海石油交易所是在商务部2001年《创建中国现代石油市场》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国际和上海久联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1.05亿元。据了解,交易所由商务部及上海市政府共同管理。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指出:“上海石油交易所虽然借用了一些期货交易机制,但它仍然是中远期现货市场。其将来如果有条件过度成期货市场,也是市场选择,不应该进行人为限制。”

  他表示,中远期市场是现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随着中远期市场进一步发展,又会出现期货市场,从而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在同一时间段内,这几种市场组织形式可以同时存在。当今世界,既有英国布仑特石油现货市场、北美石油交易所及新加坡石油交易所三大石油现货交易市场,又有纽约商业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及东京工业交易所三大石油期货交易所。

  目前全球每年石油贸易量在130多亿吨左右,其中通过现货市场交易量达20多亿吨,而这其中3家石油现货交易所交易量超过10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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