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报》周二援引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话报导,中国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该机制将同国内油品批发市场向外资开放的规定一起实施。
新机制将放弃当前以国际汽油、柴油为基准的计算方法,首次根据原油价格来确定油价。
目前官方已选定布伦特、迪拜及米纳斯三地的原油价格作为设定内销柴油及汽油成本的参考价格,因为上述标准也是当前欧洲、中东及亚洲市场的参考基准。
以国营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CNPC)为背景的《中国石油报》报导,新的定价机制还将加入炼油成本、适当的利润空间及国内关税和成品油流通费。
目前有关新机制的实施细则尚未公布。不过,如果油价的加权平均值较最新的调整后价格高或低8%,官方则可能会对零售基准价进行调整。
尽管新的定价机制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又前进了一步,并有助于国有石油公司提高利润,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该机制将使消费者为燃料付出更高的价格。
由于担心市场波动会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中国一直通过限价机制人为地使油价保持在低位。
虽然政府觉得东部及南部省份的私有车主有能力接受更高的汽油价格,但仍不太清楚对于出租车司机以及在收割季节依靠柴油提供机器动力的农民来说,是否还剩下足够的利润空间以应对油品零售价的上涨。
尽管新机制使市场进一步同国际接轨,但是,也有部分分析人士批评其影响不够深远,且有过多的价格风险被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
新机制将有助于巩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China Petrochemical Corporation,或Sinopec Group,简称:中石化集团)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地位。上述两家企业产能在中国2.86亿吨的石油年加工能力中所占比例约为90%,二者还掌握着约90%的石油批发及零售市场。
与此同时,新机制将提高效益不佳及濒临亏损的炼油商的利润,从而减轻这些公司在设备更新换代或者关闭工厂方面的压力。
对于建立新的定价机制是否将推动油品市场全面解除管制、其程度是否超过预期,分析人士亦存有疑问。
中国一直表示,其长期目标是使油品价格与全球市场价格趋于同步,但目前还没有设定相关的时间表。
中国当前正在对国内重要战略能源领域进行重组。中国上周发布了有关原油批发、仓储以及成品油批发渠道、仓储和零售的管理规定。
根据新的批发管理规定,申请原油销售的公司应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合12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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