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7日,在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放开之际,由138家民营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组成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简称“中商石油”)在北京宣告成立。成立之日,该组织表示,在和谐石油的目标下,不会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构成威胁。这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经民政部批准的允许民营、国有、外资共同参与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其言语的慎重,让人
感觉民营企业在石油业生存的艰难。
在中商石油的成立大会,中海油发来贺信:“祝贺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成立!为架构未来中国和谐石油而共同努力!”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业接到邀请函,有代表出席大会,但不发表任何讲话。其态度的微妙,预示着石油行业发展的前景。
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这两个政策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可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从法理上解除了中石油、中石化的垄断武装。
中商石油的成立,为国内小型民营油企在竞争油源等问题上争取国民待遇创造了条件。但只有这样一家组织与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共同竞争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的力量加入,才能搭建起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政府必须落实民营石油企业在市场准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仓储、运输、税收等方面与外资、国资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才能与商务部推进的中国石油市场有序开放相接轨,才有可能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石油油源多样化、石油价格市场化和竞争格局的形成,最终实现老百姓在油品消费上的实惠。
在中国经济市场化进入纵深的的现阶段,关于民营经济的合法性理论上已经有明确的答案。现阶段不仅需要呼唤,更需要行动。中商石油的成立,让中国经济的民营力量看到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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