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新疆签署在石油石化等六方面开展合作协议书

   2007-03-19 光明日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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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日前在京签署了新一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日前在京签署了新一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书》,标志着双方科技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届时将成立由双方有关领导、部门组成的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或高层领导座谈会,研究确定科技合作的重大问题。
  双方主要在六个方面开展合作。一是共同组织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专家,围绕新疆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区域发展相关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为新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二是共同创造条件,在新疆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农业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技术转移中心、科学数字图书馆等科技创新和支撑服务平台,并利用这些平台吸引全国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与自治区开展科技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三是面向石油石化产业、煤电煤化工产业、特色矿产业等相关领域的科技需求,发挥中科院的科技优势,重点开展清洁化生产技术,促进新疆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四是围绕新疆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农业基地建设的目标,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和瓶颈技术。五是发挥中科院科研教育资源的优势,深化开展“西部之光”等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六是加强科普工作,提高新疆自治区全民科技素质。

  据介绍,近几年,中国科学院先后与28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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