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瓦斯开采企业将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2007-05-14 新华网刘铮

56

核心提示: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财政部已经发文,中央财政将按0.2元/立方米(折纯)的标准对煤层

   记者1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财政部已经发文,中央财政将按0.2元/立方米(折纯)的标准对煤层气(煤矿瓦斯)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我国境内从事煤矿瓦斯开采的企业均有资格享受财政补贴,享受补贴的具体条件为:企业开采的瓦斯出售或自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等;已安装可以准确计量瓦斯抽采、销售和自用的计量设备,并能准确提供开发利用量。

  企业开采瓦斯用于发电的部分,享受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政策。

  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还可根据当地瓦斯开发利用情况对瓦斯开发利用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地方财政部门自主确定。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对瓦斯抽采企业实行优惠税收政策。国土资源部也发出通知,要求支持和鼓励综合勘查开采瓦斯资源,进一步加强瓦斯矿业权管理



       网站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合作媒体和其他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的目的在于发扬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赢理念,传递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