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能源资源开发速度持续加快、经济效益明显,近年来能源产业已成为银行家们眼中的“淘金热土”,大批银行资金向能源行业集中。10日在由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召开的西安能源金融论坛上,人民银行的官员提醒说,能源金融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诸多问题,能源金融安全问题应引起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发表了题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能源金融实践》的书面演讲材料。他认为,随着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和金融竞争的加剧,我国能源金融发展中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目前正在逐渐显现出来,我国能源金融的发展正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进而对能源金融安全构成严峻挑战。
据了解,从“十五”期间以来,随着经济景气程度不断提升,以及煤电油运一度紧张状况的需求引致,全国能源资源开发明显加快,金融业普遍看好能源领域。以西北五省区为例,“十五”期间西北五省区金融机构投向能源行业的贷款余额由2001年的641.4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307.98亿元,年均增长19.51%,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均增速8.11个百分点。银行信贷已成为能源建设项目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2005年西北五省区能源工业总投资达1083.96亿元,其中873.81亿元是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贷款占到能源投资总额的80.61%。目前信贷资金已在能源领域呈现出较高的行业和企业集中度,一旦整体经济运行出现周期性调整或相关产品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已经投入到这些行业和企业的信贷资金的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让人十分担心。
项俊波认为,现在我国能源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强对金融资源的调控与合理配置,确保“十一五”能源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为此,需要着重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建立和完善能源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探索创新有利于能源产业发展的新型融资方式,促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二是要进一步优化能源信贷结构;三是要建立能源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四是要积极发展能源衍生品市场,增强中国在国际能源价格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力;五是要重视和加强能源金融发展中的部门协调和政策配合,实现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有效对接;六是着力优化有利于能源金融发展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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