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精神,近日,华北石油局党委制定实施意见,全面启动“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
当前,华北石油局和华北分公司的改革发展进入攻坚的关键阶段,一方面局和分公司要实现做精做强的发展目标,关键在于各级领导班子;另一方面,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来加以解决。
华北石油局党委重点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简称“四好”)内涵逐一进行细化,研究制定“四好”领导班子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在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他们还提出“四好”领导班子的“必备条件”,并实行“一票否决”。
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一是未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二是有班子成员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成员被纪委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三是发生上报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他们强调,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要与党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厂务公开、文明单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考核结合起来,要与经济责任制考核、安全工作考核、稳定工作考核情况挂钩。
“四好”领导班子评比表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按照创建活动安排,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将对“四好”领导班子进行首次评选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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