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快递、成品油……还有多少垄断亟待打破

   2007-05-22 中华工商时报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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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几乎不约而同,在国家邮政局表示,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快递服务,大力发展民营快递企业,培育民族快递品牌的

   几乎不约而同,在国家邮政局表示,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快递服务,大力发展民营快递企业,培育民族快递品牌的同时,有消息说,太原将建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逐步形成煤炭统一市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煤炭订货会也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世界煤炭和焦炭市场将出现“中国价格”。

  对民营企业来说,这是好消息。

  长期以来,围绕快递业的市场准入,国有邮政企业、民营快递企业和国际快递巨头之间进行着一场生死博弈。同样,围绕着煤炭和下游企业,特别是电力这个用煤大户,也在开展一场博弈,只不过这场博弈是在两个垄断行业之间进行,博弈的主角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只能作壁上观。

  今天,我们已经离不开快递。因为它既便宜又快捷,发一个同城快递不到十元,当天就能到达,这要比自己去送一趟合算多了。与民营快递相比,国有邮政收费既高,虽说开着汽车送,还是比不上骑自行车的民营公司。而煤炭电力,虽说也有不少民营煤窑、民营电站,但只要进了煤炭电力的门,基本上只能靠边站,要等两位老大关起门来吵完架,才能拾遗补阙,分一杯残羹。市场经济离他们有千里万里之遥。

  与煤炭行业稍有不同,成品油市场的开放已有时间表,有关部门在制定标准时,给民营企业设置了单独的配额,并且给予了18个月的过渡期,可谓仁至义尽。但民营企业仍有担忧,因为,门槛是为国有的两位老大设的,对民营企业来说,未免太高。按照修改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其细则,3340家拥有《成品油批发许可证》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有将近2000家不符合资质要求,而中石油、中石化下面的6000多家批发企业只有300多家不合格。就是这样,两位大佬还嫌门槛太低。

  数据显示,民营快递业已发展至数万家之多,从业人员达百万人以上,其中30%为下岗工人,50%为进城的农民工。担当了全国同城快递的80%,省际快递的50%以上。如果邮政部门在制定相关标准时不再坚持以350克设限,下岗职工进城农民都会感谢你们!同样,如果新的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给民营企业留些席位,也让小兄弟说说话,对打破煤炭行业的一统天下也会有好处。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记者张建高)建设和谐社会,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什么?对学费、药价、房价以及上网费、电话费等热点问题稍加分析便不难得出答案——收入分配不公,首当其冲的因素是垄断。江苏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一组行业收入分配数据为此提供了佐证。

  世界银行在前不久发布报告指出,中国的互联网使用价格占人均收入水平的10%,这一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可是就在这个报告出来之后,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英国剑桥大学博士曾剑秋却提出,印度2009年全民免费享受宽带服务是“黄粱一梦、不可能实现”,并称世行报告的统计口径不科学、不严肃。同时他认为目前中国的上网费用并不高,比很多发达国家都低,并且会越来越低。另外他还认为,中国网络服务市场不存在垄断经营的现象。

  是非与否我们先不要妄作结论,让我们先来看看世行统计的各国上网费,按平均每个月每100Kb/s带宽的费用(单位:美元)计算。

土耳其 10.52     墨西哥 6.25     西班牙 4.84

  澳大利亚 3.45   加拿大 1.01     中国香港 0.83

    英国   0.63          德国  0.52         美国  0.49

    法国  0.36            意大利 0.30      中国台湾 0.18

    荷兰 0.14          韩国  0.08          日本  0.07

    中国 10.8

   说白了,“零成本暴利”是对消费者的盘剥,是经营者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也是严重违反市场经济所提倡的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分析这些能够长期谋取“零成本暴利”的企业,多半是在市场上具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其中更有不少企业所从事的是基础公用产品(服务)的供给,因而可以说是事关民生。既关民生,点滴收费都要谨慎,但有的企业却不这么认为,在他们心中,能瞒就瞒,能糊弄就糊弄。

  所谓手机漫游费,是指当本地用户离开本移动电话业务区到达另一个业务区时,使用移动电话时需要缴纳的资费,包括网络费和通话费。应该说,在网络建设之初,由于存在硬件设施、交割手段等方面的问题,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收取不菲的漫游费还可以理解,但是今天,这些壁垒基本上已经消除,技术进步使得通信成本越来越低,再继续收取高额手机漫游费,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对消费者也不够公平。

  手机单向收费问题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也曾一度答应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然而,如今已经是2007年5月,有关部门还要再过渡两年,面对民众的企盼和诉求,有关部门能够保持如此良好的心态实在是令人感叹。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价格研究室主任王学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电信资费座谈会上,大多数代表认为过渡期限应为1年,但是,“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则希望过程慢一点”,有关部门或因此作出了让步。那么,公众的利益诉求又被置于何方呢?消费者在漫长等待中所承受的负担谁来帮助减轻?有关部门应该站在为公众服务的立场上,摆脱既得利益集团的制约,顾全大局,维护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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