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加强输油管道安全监管的极端重要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具有高能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连续作业、链长面广、环境复杂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我省输油管道服役期长,在用管道的60%超过20年,有的甚至超过30年,而且违章占压现象较为普遍,仅大庆市就有二、三类管道占压隐患1400多处,给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立即组织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输油管道占压清理情况,是否出现新的管道占压;油气管线遭受施工、勘探破坏情况;管道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保养情况;在油气管线安全距离内违法采石、采土、挖塘、修渠、堆物、修构建筑物情况;高压高硫油气井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情况;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输油管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要监督从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改善技术装备条件,不断提高输油气管道本质安全水平。要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占压输油管道的严重危害,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常识,加强安全防护,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标志、警示标识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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