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甘肃省经委获悉,甘肃省将采取五项措施保护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
一是落实“四长”责任。分管省长、市长、县长承担区域内总体保护责任,各地经委、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承担油气管道保护的协调、违法事件打击及应急处置的总体调度责任,安监局长承担油气管道畅通的监管责任,中国石油相关企业的经理、厂长承担相应管段的管护责任。“四长”各负其责,协调配合。
二是建立互动机制。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各级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处置,双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地和中国石油管道公司要建立以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防联治长效机制为主的联动机制。
三是进行专项整治。对危害石油企业生产秩序的涉油案件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盗采、哄抢、破坏油气资源及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打孔盗油等涉油案件,坚决打掉涉油黑恶势力,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炼油厂点。对已发生的涉油案件进行排查,对经济处罚案件。
四是搞好协调服务。对重大事件,甘肃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要积极协调处置;对跨县区域涉油案件,各地要积极协调处置;对一般事件,由县区积极协调处理,营造“快办事、优服务”的社会服务环境,以和谐、互信的企地关系促进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开展。
五是建立奖励机制。制定油气管道保护奖励办法,对当年实现“零占压、零盗油”目标的市、县给予奖励,对“千日无事故”的市、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打击盗油的有功人员和为油气管道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
东西狭长的甘肃省是新疆油气资源输出的必经之地和重要枢纽,境内油气长输管道总长达3955.8公里,油田集输管道1533公里,承担着西油东送、西气东输的任务,对满足我国中东部能源需求、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甘肃省境内有兰州石化、长庆油田、玉门油田等多家大型石油石化企业,加快发展石油化工业是甘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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