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中国设立能源税 同时应尽快开征燃油税

   2007-06-07 中油网中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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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要实现20%的节能目标,就要用足财政、税收、价格和金融四大经济杠杆,而在税收杠杆中,中国需要研究

   “中国要实现20%的节能目标,就要用足财政、税收、价格和金融四大经济杠杆,而在税收杠杆中,中国需要研究设立能源税,尽快开征燃油税。”国家能源智囊团成员周伏秋5月25日在第十届科博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发出吁请。  

  作为国家发改委能源所专家,周伏秋也是能源所能源效率中心副主任,他25日在“节能降耗产业峰会”上做了题为《实现20%节能目标的途径与对策》的演讲。

  在周伏秋看来,“中国设立能源税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能源税、燃油税都是中国节能税收一揽子计划中的内容,燃油税迟迟没有开征,是因为它涉及了方方面面的利益。”

  在分析中国实现节能目标对策时,这位能源专家所重点提及的“能源税”,在国际上早有先行者。芬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根据能源中碳的含量收取能源税的国家,每年收取的能源税达30亿欧元左右,占芬兰整个税收近10%,芬兰政府利用能源税的收入来支持能源技术的开发。而欧盟国家对能源消费也征收了较高的税费,税的种类很多,其中就有能源税。

  与上述国家相比,中国目前的能源税还远远不够健全。虽然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商销售国产原油所获超额收入征收了石油特别收益金,俗称“暴利税”,但许多社会成本其实并没有包含在资源的价格中,致使资源被过度开采和利用,环境遭到破坏,对于能源和环境的保护作用十分欠缺。

  而“能源税”也被理解为一剂解开美中贸易逆差“死结”的良方。《华尔街日报》曾撰文论述,美国可以考虑放松对华出口技术限制尤其是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的技术。而中国方面,可以考虑对出口行业开征环境和能源税,同时可以积极地将贸易顺差新增收入以FDI(对外直接投资)的形式投资于美国,以缓解美中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从而将中美双方的谈判焦点从汇率转移到贸易上,找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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