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石油开发的历史和现状

   2007-06-13 陕北石油陕北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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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陕北是中国石油工业的发祥地。1907年,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在陕北延长诞生,结束了我国大陆不产石油的历史。

  陕北是中国石油工业的发祥地。1907年,中国陆上第一口油井在陕北延长诞生,结束了我国大陆不产石油的历史。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延长油矿保障了中央机关和部队用油,为粉碎国民党经济封锁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后,延长油矿属国家燃料化学工业部、石油部管理,1958年下放陕西省管理。1966年,我省又将延长油矿交延安地区管理。1986年,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石油部在延安召开陕北石油开发座谈会,决定将“延安地区石油资源开发利用委托延长油矿管理局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可由地方承包,使地方受益”。据此,延安、榆林两市先后成立了14个县区石油钻采公司。1994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陕西省政府签订了《关于开发陕北石油资源的协议》(简称4.13协议),确定从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矿划出1080平方公里,以委托、联合等方式交由延安、榆林有关县区组织开发,将靖边以南的3500平方公里定为长庆油田和地方的联合勘探开发区。由于当时部分县区钻采公司资金不足,技术缺乏,借鉴一些中央石油企业“联合打井,区块委托,油井承包”的做法,采取招商引资,出让井位的方式,引进联营单位与石油开发。至2000年底,共引进个体私人投资者1039家,打油井4473口;形成原油生产能力100万吨,占地方原油产能的1/6。 

  上世纪70年代长庆参与陕北石油勘探开发以来,省各级各有关方面积极支持,特别是陕北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老区人民的优良传统,顾全大局,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为长庆在该地区的石油勘探开发工作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做出了难能可贵的贡献。经过长庆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双方形成互相支持、合作开发的良性格局,较好地兼顾了中央和地方利益,促进了共同发展,使陕北地区石油工业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陕北地区石油工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陕北老区的经济发展。截至2004年底,地方石油企业共建成生产油井22700多口,形成原油生产能力820万吨,原油加工能力900万吨,全年生产原油720万吨,加工原油72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320亿元,税费43.7亿元,利润56.5亿元。2004年延安市地方石油工业上缴市财政税费总额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榆林市石油工业税费收入占到财政总收入的1/3以上。这些新增的收入绝大部分被用来治理采油造成的环境破坏,支持农村“六小”(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沼气、农村水电、草场围栏)建设以及调整农业经济结构。据不完全统计,陕北地区各产油县区的农民收入中约有1/3直接或间接来自石油开发。石油工业已成为全省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支柱产业和陕北地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加快陕北石油工业发展已成为革命老区脱贫致富的现实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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