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征税额合计仅占中石油、中石化净利润16% 与发达国家在税率水平上差距明显
晨报讯 去年起开始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即石油暴利税),并没有阻挡中石油、中石化这两大巨头飙升的业绩。昨日公布的中石化中期业绩显示,上半年缴纳石油暴利税32.9亿元,仅占其净利润9.4%;而3天前中石油的中报也显示,缴纳石油暴利税149.92亿元,占净利润18.32%。简单累加的话,两巨头半年所缴纳的税额仅占净利润的16%。
根据中石化的财务报表,去年同期其股份公司应缴的暴利税为37.9亿元,今年上半年为32.9亿元,同比下降了13.2%。
少缴暴利税的同时,中石化的上半年净利润飙到了349亿元,同比增长达65.3%。而且,其四大生产板块——勘探开采、炼油、行销与分销、化工产品的产量都有增长。
而在3天前,中石油也发布了上半年业绩报告,中石油由于其上半年石油特别收益金(即暴利税)增长45%至149.92亿元。
虽然缴纳了百亿暴利税,中石油上半年净利润还是有小小增幅,达到818.3亿元人民币,比去年上半年增长1.4%;每股盈利0.46元,同比增长约0.01元,“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被俗称为“石油暴利税”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从去年自2006年3月26日起开始实施,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每桶40美元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从20%到40%,此措施旨在削减石油行业的暴利。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施行的“石油特别收益金”与发达国家的“石油暴利税”在税率水平上还不能相提并论。据了解,发达国家“暴利税”或“超额利润税”对所谓的暴利部分,一般实行相当高的比例税率,税率大多在60%-100%之间。美国在卡特政府时期开征的石油暴利税,反复博弈的结果,税率仍高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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